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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學生獎助學金評選辦法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作者: 來源: 點擊率:

根據山西師範大學學生獎助學金的評定辦法,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音樂學院學生獎助學金評選辦法。

一、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

1.評選對象:在籍全日制二年級以上本科學生中特别優秀的學生。

2.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學校規章制度,無違法、違規、違紀現象。

(3)勤奮上進,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學年智育成績排名為同年級同專業前三名;素質綜合測評成績排名為班級第一;所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不含補考成績)。

(5)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别突出。

3.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和集體推薦相結合。

(2)根據各班推選的候選人,召開班級會議,進行民主測評。

(3)召開學院工作領導組會議,确定最後人選,并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積極準備材料,并上報學生處。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辦法

1. 評選對象:在籍全日制二年級以上本學生中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學校規章制度,無違法、違規、違紀現象。

(3)勤奮上進,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必須是參加學校當年審核認定、公布備案的)。

(5)學習成績優異:學年智育成績排名在班級前10%,素質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班級前15%;所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不含補考成績)。

此外,對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在具備上述條件的情況下,隻要學習努力、勤奮,所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不含補考成績),學年素質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班級前30%,可以優先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3.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和集體推薦相結合。

(2)根據各班推選的候選人,召開班級會議,進行民主測評。

(3)召開學院工作領導組會議,确定最後人選,并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積極準備材料,并上報學生處。

三、國家助學金評選辦法

1. 評選對象:在籍全日制本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學校規章制度,無違法、違規、違紀現象。

(3)積極上進,身心健康,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所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含補考成績)。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必須是參加學校當年審核認定、公布備案的)。

此外,在本年度已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在具備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優先申請國家一等助學金。

3.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和集體推薦相結合。

(2)根據各班推選的候選人,召開班級會議,進行民主測評。

(3)召開學院工作領導組會議,确定最後人選,并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積極準備材料,并上報學生處。

四、臨時夥食補貼

1.申請對象:在籍全日制本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學校規章制度,無違法、違規、違紀現象。

(3)積極上進,身心健康,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所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含補考成績)。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必須是參加學校當年審核認定、公布備案的)。

3.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和集體推薦相結合。

(2)根據各班推選的候選人,召開班級會議,進行民主測評。

(3)召開學院工作領導組會議,确定最後人選,并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積極準備材料,并上報學生處。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備申請上述各類項目的資格:

1.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2.有惡意拖欠學費行為者。

3.因學業成績不理想而留級或跟班試讀者。

4.因違法、違規、違紀而留級或跟班試讀者。

5.來我校借讀或具有我校學籍而在外校借讀或因任何原因休學者。

6.已享受如“西部助學工程”等其它項目資助者。

六、獎助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1.各班輔導員要對學生使用國家獎助學金的情況進行監管,并按年級按班級建立專門檔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獲獎或受助資格,追回所得獎助學金,并給予其相應的紀律處分:

(1)用獎、助學金請客、送禮的;

(2)獲獎期間,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

(3)發現有弄虛作假的;

(4)獲獎期間,日常生活奢侈、鋪張浪費的;

(5)獲獎期間,從事或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活動的。

2.所有獲獎或受助學生在同一學年内,不得重複享受多項獎助學金(臨時夥食補貼除外);如有重複的,隻享受其中的最高額度。

3.在國家獎助學金發放過程中,任何集體或個人不得擠占或挪用或分配學生所得獎助學金,要切實确保把每一份國家獎助學金發放到每一名獲獎或受助學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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