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我院學生德育成績考評工作規範化、科學化,使測評結果能真實地反映學生實際情況,從而構建一個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現結合我院學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學生德育成績考評是對在校大學生思想品德表現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為各類評優、評獎及就業推薦等提供可靠依據,德育成績一學年考評一次,必須在下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周結束前完成。德育成績考評總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政治輔導員,一份存院學工組,一份報學生工作部。
第一條、學生德育成績考評的程序
一、各班成立德育成績考評小組。由班委成員和學生代表(宿舍長)組成,政治輔導員負責指導其工作。考評小組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審議學生自評各項分數,并給予小組評分;
二、政治輔導員的責任是:根據德育考評條例,組織考評小組評分;初評結果在班級内公示;
三、院學工組根據日常記錄,對違紀、通報學生給予扣分,彙總考評總成績并予公示,公示結束後公布考評結果。
第二條、學生德育成績考評内容及評分标準
四、學生德育成績考評滿分為100分,考評結果用分值表示,其計算公式是:
德育成績考評總分=考評基礎分 + 正、負值附加分;
五、達到如下條件,考評基礎分計70分。
1. 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樹立科學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積極上進,主動靠攏黨團組織。崇尚科學與文明,拒絕邪教。
2.自覺遵守《山西師範大學學生規範》和國家法律,模範執行大學生行為準則,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質。
3.學習勤奮,刻苦鑽研,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4.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文明禮貌,誠實守信,熱愛集體。積極參加校院及班内組織的各類活動。
六、正值附加分(上限30分)
1.起評分全院統一執行70分,各班不得另行制定标準。
2.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受省級表彰計10分,受校級表彰計5分;
3.參加國家各類正式比賽獲得一等獎計10分,二等獎計8分,三等獎計6分,四等獎或優秀獎計4分;
4.參加省級各類正式比賽獲得一等獎計6分,二等獎計5分,三等獎計4分,四等獎或優秀獎計3分;
5.參加校級各類正式比賽獲得一等獎計5分,二等獎計4分,三等獎計3分,四等獎或優秀獎計2分;
6.參加院級各類正式比賽獲得一等獎計4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2分,四等獎或優秀獎計1分;
7.參與學校、學院大型演出任務,分别計5分、3分;擔任舞台劇務或服務的每人每次計2分(劇務累計加分不得超過10分);
8.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或文藝作品經院學術小組鑒定後,國家級每篇計20分,省級每篇計10分;
9.獲校表彰的文明宿舍,舍員每人計5分,舍長計6分;
10.獲校、院級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學生标兵、優秀學生幹部等分别計3分,2分;
11.擔任院、班級主要學生幹部,積極肯幹,完成任務成績顯著,積極組織各項學生活動,具有集體榮譽感和團隊合作精神。分别按如下計分:院學生會主席計8分;副主席、團委副書記計6分,各部部長、副部長、院團委委員計5分,其他幹部計3分;各班班長、團支書、副班長計4分;其他委員、宿舍長計3分;
12.參加校學生會,擔任部長以上幹部每人計6分,其他幹部每人計4分;
13.見義勇為、做好人好事,視情況計5至20分;
14.“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計30分,25分,20分;獲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計15分,10分,8分,鼓勵獎計5分。積極參加者計2分。
七、負值附加分
1.違犯校紀校規,除給予相應的處分外,視情節輕重分别計:留校察看計-30分,記過計-20分,嚴重警告計-10分,警告計-5分;
2.違反院紀院規,受學院通報者,每次計-5分;
3.開學無故不到,節假日提前離校者計-5分;
4.周一升旗會操無故不到者每次計-5分;
5.無故曠課、替上課者學院通報一次計-5分;
6.文明宿舍評比檢查中,受批評的宿舍,舍員每人計-5分;
7.凡校、院組織的政治學習、公益勞動或規定參加的集體活動,未經請假缺席者分别計-5分、-3分;
8.非常時期擅自離校計-30分;
9.每年新生廣播操、團體操未參加者,本年度不得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德育考評每次計-5分;
10.凡學校組織的大型活動,某個班級影響學院聲譽并造成惡劣後果的,取消本學期本班級及個人的任何評優和入黨資格。
第三條 附則
1.凡各部門、輔導員對細則中未涉及到但需加、減分項目及分值,均須報學工組審核,批準後方可執行。
2.本細則自2012年9月1日起執行,本細則由院學工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