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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宿舍長職責及考核辦法

日期:2015年02月10日 作者: 來源: 點擊率: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宿舍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宿舍長的橋梁和标杆作用,進而增進對學生的心理、安全的關心和關注,帶動寝室同學守秩序、守時間、重紀律、愛整潔等良好習慣的養成,特制定本辦法。

一、宿舍長職責

(一)文明衛生管理

1.遵循“公平、便利”的原則,合理分配值日任務,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

2.提醒或促進同學認真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宿舍幹淨、整潔、無異味。

3.配合校、院組織的各項衛生檢查。

4.教育舍員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保證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完好,丢失和損壞照價賠償。

5.發揚宿舍文化,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

6.以身作則,提倡文明風氣,發揚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風。

(二)學習生活管理

1.督促舍員按時上課,保證出勤率。

2.督促舍員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保證晚23:00準時熄燈就寝。

3.監督宿舍内出現的違規活動,禁止進行賭博、喝酒等行為的發生。

4.處理與協調好宿舍舍員的關系。

5.為争創優秀文明宿舍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6.創建優秀宿舍文化,活躍文化生活。

(三)安全管理

1.監督宿舍電器的合理使用,嚴禁使用明火,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2.監督舍員不要向宿舍外潑水、亂扔酒瓶、暖瓶等物品。

3.注意宿舍的防火,嚴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具有毒性、腐蝕性、刺激性等危險品。

4.注意宿舍的防盜。外出、熄燈前檢查宿舍門窗是否關好。

5.監督舍員不要到校外居住,熄燈前清點宿舍人數,若出現無故缺勤的人員及時通知輔導員。

6.關心舍員的日常生活學習,及時化解宿舍成員及宿舍之間的矛盾,如遇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且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彙報。

二、考核與獎懲

(一)綜合測評中德育加分。舍長是班級學生幹部中的一員,在綜合考評中按照班委标準加分。

(二)對于表現優秀的宿舍長,在各類先進評選和推優入黨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對于未能按規定履行職責,有失職行為的宿舍長,取消綜合測評加分并給予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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